只能說被看光光也是自己的選擇啰。但如果今天捷運上,有男的一直盯着穿很短的女生的大腿看,女生認為他騷擾到他了,告他性騷擾,成嗎?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(性騷擾) 本法所稱性騷擾,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 一、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,作為其獲得、喪失或減損與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。 二、以展示或播送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,或以歧視、侮辱之言行,或以他法,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,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,或不當影響其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。
可以阿,所以我說這世界太麻煩了阿,看一看就要被告性騷擾。難道大家都不能直接一點?
我覺得人的束縛不能全丟,就像你不能完全地展現自己的真我一樣。這我有想過,因為我覺得存在主義就是在討論個人,有點像是個人主義的延伸(我覺得拉)不然這樣問好了「你覺得完全展現真我好嗎?」
好像沒什麼不好耶,可能有時候會覺得,幹 機掰 ,但整體來說應該是不錯的吧!好啦,可能會有人覺得不雅觀,但,welcome to my world! 啊哈哈哈哈哈
只能說被看光光也是自己的選擇啰。
ReplyDelete但如果今天捷運上,有男的一直盯着穿很短的女生的大腿看,
女生認為他騷擾到他了,告他性騷擾,成嗎?
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(性騷擾)
本法所稱性騷擾,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一、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,作為其獲得、喪失或減損與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。
二、以展示或播送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,或以歧視、侮辱之言行,或以他法,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,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,或不當影響其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。
可以阿,所以我說這世界太麻煩了阿,看一看就要被告性騷擾。難道大家都不能直接一點?
ReplyDelete我覺得人的束縛不能全丟,就像你不能完全地展現自己的真我一樣。
ReplyDelete這我有想過,因為我覺得存在主義就是在討論個人,有點像是個人主義的延伸(我覺得拉)
不然這樣問好了「你覺得完全展現真我好嗎?」
好像沒什麼不好耶,可能有時候會覺得,幹 機掰 ,但整體來說應該是不錯的吧!
ReplyDelete好啦,可能會有人覺得不雅觀,但,welcome to my world! 啊哈哈哈哈哈